大方专利注册的可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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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专利注册的可选方式

作者:毕节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29 08:44:44

由于商标局在毕节商标注册审查过程比较长,有的甚至需要1年左右。而企业的经营活动很多时候都要用到商标,尤其是做推广时不使用商标往往还会给人以不够规范和专业的印象,令推广的成效大打折扣。那么,在商标申请注册期间,企业需要使用商标时该怎么做呢?首先要明确一点:商标需要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注册,才能获得相应的商标权利。

我国市场上可以看到两种商标注册标志在使用:大多数是在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标注一个圆圈中有R字的符号,或者中文的注字,也有一些是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标注TM。这种情况,有时是跟商标使用人的国别有关,比如不同于我国的商标申请在先原则,美国实行在先使用原则,即商标的先使用者获得法律的保护。美国法律规定必须先有贸易和商标的实际使用,才能获得商标的法律保护。虽然美国引入了注册制度,但在先使用仍然是申请注册的先决条件。

在在先使用原则的基础上,商标可以注册,也可以不注册。不注册商标只要处于使用状态也可以获得法律保护。所以当我们看到一些正在使用中的美国商标标注了TM标识时,这样的商标是受到美国商标法保护的。在我国,由于商标法实行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出于种种目的,有些不负责任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会告诉企业:TM就是注册中商标的意思,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之后,标注TM就可以使用这个商标了,只不过不可以标注是注册商标罢了。

很多企业使用商标心切,这种说法有利于促使企业商标注册的决心。于是,不少企业刚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就把注册中的商标放到了企业产品的各种包装、合同甚至广告中。殊不知,这样做有侵权的风险,也有不少企业因此被起诉到法院。一旦法院认定侵权,那么企业不仅要面临赔偿,而且还可能涉及各种包装、广告费用等损失。

TM是英文Trademark的缩写。中国商标法律中根本没有规定TM标志有什么意义,也没有提到允许企业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之后,就可以在标注TM的情况下使用该申请中的商标。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商标,如果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同样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原因很简单,商标受理通知书只是告诉申请人商标局受理了这个商标申请,并不代表商标已通过审查。

在《商标受理通知书》的下面都会有一句话:注:本通知书仅表明商标局已收到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并不表明所申请的商标已获准注册,其实就是提醒企业《商标受理通知书》的性质。因为《商标受理通知书》仅仅表明商标局已经收到了申请人的申请,但是还没有开始审查。也就是说,哪怕注册跟知名商标一模一样的商标,也可以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

假如在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后就可以标注TM并使用该申请中的商标,那么岂不是可以赤裸裸地通过这种方式合法侵犯他人商标权?因此,注册中商标打上TM就可以使用的说法是荒唐的。一个圆圈中有R字的符号和注字符号,都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注册商标标记,表明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并获得审查通过,拿到了商标注册证书,成为注册商标。

R是英文Register即注册的首字母。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那么,企业是否可以使用尚处于注册申请中的商标呢?确实答案是可以使用的,但有一定的侵犯他人商标权的风险,这跟是否加注TM无关。

风险来自于三个方面:第一,申请商标之前没有做检索,存在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第二,虽然做了检索,但是检索工作不到位,有漏检的情况;第三,虽然做了检索,不过商标局的数据库有一定的窗口期(即有些商标已经申请注册,但是还没有来得及录入数据库),在窗口期有人先申请了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

当然,企业使用了申请注册中的商标,可能商标最终能获得注册,没有引发任何问题。但企业也可能因此遭遇风险。比如在企业申请注册商标之前存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最后商标注册没有成功,还被人起诉或者投诉侵犯商标权,不但要赔偿他人损失,企业前期的许多投入也付诸东流。建议广大企业在商标申请注册期间,如果确实想使用该商标:一是要进行细致的商标检索,最大限度地保证之前没有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二要控制有关该申请中商标的各种投入包装、宣传的成本。

著名商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并为多数群众所熟知,因此各企业都希望通过认定著名商标提升企业的知名度。著名商标申请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符合著名商标申请条件的商标使用人需要申请著名商标的,应向省会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由该局商标管理处具体负责申请的受理工作。申请人申请著名商标时,应填写《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提供有关材料,并提供近三年的有效证明文件。

2、审查推荐——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收到有关申请书件后,应当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签署意见予以向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推荐;审查认为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将不予推荐。

3、公告认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设立负责本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的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省著名商标认定通过的,将由省工商局颁发《省著名商标证书》,并予以公告;未予认定的,由省工商局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4、商标延续——著名商标的有效时间为三年,如在有效期满需继续保留“省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享有人应在其著名商标有效期满的前三个月,提出延续申请,延续申请的提起和审查适用该著名商标的初次认定程序。

客户在申请商标的时候会疑惑为什么很多的商标顾问都会告诉客户要将组合的商标分开申请?这并不是代理公司为赚钱客户服务费用的手段,而是站在专业的角度告诉客户商标分开申请,使用过程更加灵活。因为分开申请的商标可以组合使用,组合申请的商标不能拆开使用,这是毕节商标注册的一条规则正如商标有盲期是一样的不可避免。

商标组合申请有哪些弊端呢?

1.风险增加组合申请风险更大,分开则反之。对于中文商标、字母商标和图形商标组合的商标,商标局会将其拆开来分别审查,只要有一个元素和别人商标中的相同元素构成相同或近似,就会将该枚商标整体驳回。如:要注册倍克beikeer及图形,但存在北科beiker及图形,英文部分近似,整体驳回。

2.使用不便组合申请使用不方便、不灵活,分开则反之。若组合申请,则使用时必须组合使用,不能拆分,不能换位置,绑定死了;而分开申请则非常灵活,可独立用,亦可随意组合用。如:NIKE、图形、耐克,可以分开,可以组合,对于包装,门头,产品上用都非常方便,如果组合申请,在鞋子上使用就非常大一块,也不美观。

3.时间增加组合申请的商标其审查速度比单独申请的商标相对较慢,因为每部分都要分开审查,而单独申请则互不影响。

4.费用问题组合申请费用少,单独申请费用多。组合申请为一个商标是一份的钱,分开申请就要花几份钱。虽然表面成本增加了,但是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无形效益要远远大于分开注册的这笔费用。因此,单独注册的商标在使用时非常灵活:既可以分开使用,又可以组合使用,在大大提高注册成功的几率的同时,又能增强商标在注册成功后的商标防御能力。分别提出注册后,三个部分都独立而显著,一旦遇到侵权行为,便于维权。

毕节商标注册基本都在10-14个月左右,有什么好的办法能提高一下速度呢?下面就由小编告诉你几个小技巧!

1.商标注册前做好查询工作

《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注册遵循在先申请的原则,申请人在递交注册商标申请之前,需要做好相应的查询工作,以避免自己申请的商标因存在近似商标而被驳回,反之将会严重迟滞商标注册时间。(社标网可查询申请商标在盲査期的盲期数据)

商标盲查期:是指在中国商标网官方数据数据库中,有些商标信息无法及时查到的空白期。

相对而言,纯由文字或图形构成的商标,商标局只需审理单一要素,这样能减轻审查员的工作强度,让审查速度变快,商标注册所耗时间就比较短。分开注册的商标可以单独使用,亦可以组合使用。

2.尽量注册单元素的商标

为什么要尽量注册单元素的商标,因为在注册组合商标的过程中,组合商标的审查时间比单元素的审查时间长,主要是因为组合商标比较复杂,其中任何一个元素出现和他人商标的显著特征比较类似的情况,都有可能导致商标注册失败。

3.商标注册资料准备

在注册商标之前,就需要把相关的资料准备齐全,因为在商标注册的山过程中,有限期补正的阶段,如果资料不齐全,那么进入限期补正后,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的商标资料,才能进入下一阶段,无疑是浪费大量的时间。

4.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商标注册中的最后一个环节,需要我们积极的面对,而不是选择逃避从新开始,如果积极面对,还是有机会通过商标异议阶段,那么就可以核发商标注册证明,如果我们自己选择放弃,那么就放弃了之前注册商标所用的大半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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